师资队伍

陈政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2-19点击:



陈 政

博士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



一、基本情况

陈政,河南省荥阳市人,副教授,法学博士,硕士生导师,现为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民商法教研室专任教师,兼职律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、知识产权法。

二、教育背景

2003.7,西南政法大学,法学本科,获法学学士学位;

2006.7,西南政法大学,民商法学,获法学硕士学位;

2014.6,西南政法大学,民商法学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
三、社会兼职

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郑州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会理事,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。

四、所获荣誉

先后获得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第九届教学大奖赛二等奖、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第十届教学大奖赛一等奖、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、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第四届校长教学质量奖,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荣誉。担任课程负责人的《物权法》课程先后获批河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、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课程思政样板课程、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。

五、科研成果

(一)代表性论文

1.《“和谐人居梦”背景下预告登记效力的拓展思考——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中购房人的利益保护为视角》,独著,《河北法学》2016年第11期;

2.《论我国物权变动规则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——兼及〈物权法司法解释(一)〉第六条的解读》,独著,《宁夏社会科学》2016年第4期;

3.《论法人之清算义务人及其清算责任——从《公司法》的视角谈《民法总则》第70条》,独著,《信阳师范学院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8年第2期;

4.《优先受偿:人身侵权债权的破产清偿顺位——从和谐社会语境中破产法的功能谈开去》,独著,《广西社会科学》2014年第7期;

5.《放权与控权: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处分权的合理配置》,独著,《河北法学》2014年第5期。

(二)科研项目

1.主持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《对标世行指标建设营商环境与完善商事破产制度研究》(项目批准号2020BFX007),结项;

2.主持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项目《河南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破产与政府职能研究》(项目批准号2016B119),结项。

(三)著作类

1.《商法结构研究》(合著),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;

2.《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创新研究》(参编),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。